--> 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
参赛要求之“一票否决”机制
2024-03-29

参赛主体2021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存在以下情形的,执行“一票否决”机制,取消其参赛资格:

1)被相关部门处以产品质量、商标侵权、食品安全、环境保护等四个方面的行政处罚;

2)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情形;

(3)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、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(如商标侵权、擅自改变注册商标)等行为;

(4)存在报名、参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、恶意隐瞒等情形;

(5)经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核确认参赛主体不适宜参赛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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